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瓜子二手车广告语“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因缺乏事实依据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罚款1250万元。对此,瓜子二手车发表声明称,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就“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向金瓜子科技(北京)发展有限公司(瓜子二手车实际运营公司)开出1250万元的罚单。
对此,瓜子二手车发表声明称,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中称,“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处罚决定书称,2016年12月3日,当事人(即瓜子二手车)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广告发布期限:2016.9.7-2016.12.28,最终广告客户: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广告费总金额:12,500,000元。上述广告是一个时长约15秒钟的视频广告,内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当事人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85874辆。针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广告宣传语。我局执法人员针对这3份证明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我局对于当事人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的二手车成交数据,数据显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此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当事人的成交数量。综上,该局认为当事人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于2015年9月27日正式上线。2017年6月16日,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宣布已经获得了B轮超4亿美元融资。
2018年9月29日,瓜子二手车因在《中国新说唱》中宣传自己“瓜子二手车,一路超前没得说”等描述,被人人车以“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为由诉至法院,并被索赔2000万元。
稿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