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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侮辱遇害女孩言论被警方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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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09: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7日消息,深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官方微博@深圳网警 发布警情通报称,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随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月27日,深圳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内查获该嫌疑人。经审,张某金(男,22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金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以下为警情通报原文:

深圳网警查执法警情通报

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声称“穿那么风骚,不强奸你强奸谁啊”、“7年就7年,出来我还强奸它”等等,该言论立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7日,深圳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内查获该嫌疑人。经审,张某金(男,22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金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2018年8月27日 深圳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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